以SMS无纺布为例,创造性判断中如何准确适用“三步法”?

更新时间:2018-11-19 13: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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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本发明要求保护一种非织造布层叠体,包括第一纺粘非织造布S1、层叠于该第一纺粘非织造布上的熔喷非织造布M、层叠于该熔喷非织造布上的第二纺粘非织造布S2。如果用生活的例子形象化的话,这就像三明治结构,即上面包片S1、中间火腿片M、下面包片S2这样的结构。S1MS2的总单位面积质量在某值以下,S1的单位面积质量在某范围,S2的单位面积质量在某范围,S1的单位面积质量/S2的单位面积质量在1.6以上、S1的厚度/S2的厚度在1.4以上,M的单位面积质量在某范围,压接面积率在某范围。对比文件1公开了上述中的大部分技术特征,区别技术特征仅在于S1的单位面积质量/S2的单位面积质量在1.6以上,以及S1的厚度/S2的厚度在1.4以上,该区别技术特征如果用生活的例子形象化的话,就是三明治的上下两片面包片的单位面积质量比和厚度比与对比文件1不同,也就是说上对比文件1中上下面包片是一样的,但本发明中上厚下薄。

  可能一种观点认为:当SMS结构的层叠体与热熔粘接剂接触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认识到S层较薄则粘合剂容易渗透进入M层,而S层较厚则影响层叠体整体的柔软性,从而容易想到使第一个S层厚,这样可以防止粘合剂渗入,并且使第二个S层薄,这样可以使整个层叠体柔软。这样,可以很容易得到单位面积质量之比在1.6以上、厚度之比在1.4以上的技术方案。

  笔者认为,对比文件1中并没有提及上述观点中重新认定的“防止粘合剂渗入、整个层叠体柔软”这一技术问题,显然,只有在阅读本申请说明书后才会认识到该技术问题。因此,上述观点不准确之处在于,当适用三步法进行创造性判断时犯了“事后诸葛亮”的错误。

  事实上,现有技术并未意识到这一技术问题的存着,因此,该技术问题的发现并非是显而易见的。此外,权利要求中进一步限定了“单位面积质量之比在1.6以上和厚度之比在1.4以上”这一具体数值,对比文件1和本发明比较例中都是两者的比为1.0的方案,选择这一特定数值也并非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综上所述,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非显而易见的,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创造性。

  综合上述两个例子可见,当技术问题的发现本身非显而易见时,如果机械套用三步法,将技术特征与现有技术进行机械对比,没有客观考量技术问题本身的提出是否显而易见,则容易导致犯“事后诸葛亮”的错误,从而导致创造性判断的结论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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